您现在的位置是:时尚 >>正文
两部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时尚5235人已围观
简介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政策的两部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门支民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购住关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得税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政策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两部,全部退还已缴纳的门支民换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持居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购住关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得税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政策,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两部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门支民换成交价格。
三、持居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
Tags:
相关文章
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外汇市场韧性增强 人民币资产避险属性日益凸显
时尚外汇市场韧性增强 人民币资产避险属性日益凸显本报记者 吴晓璐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2022论坛年会上表示,国际金融市场,包括外汇市场,受“高通胀”和“紧货币”影响 ...
【时尚】
阅读更多最高下降近23万元:奔驰官宣下调部分EQ车型价格
时尚业内认为,奔驰希望通过降价来刺激销量,尤其是EQE。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杜巧梅 北京报道继今年10月特斯拉降价后,又有一家豪华汽车品牌官宣降价。11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奔驰汽车官方获悉, ...
【时尚】
阅读更多王石:全球气候变化会带来灾难,要毫不犹豫采取行动
时尚已经是第14年连续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的王石,是中国在气候大会上一张独特的“名片”。2009年,王石第一次参加于丹麦哥本哈根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COP ...
【时尚】
阅读更多